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203.由于人的内层事物,就是他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,在层级上就像天堂(事实上,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,人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),所以它们的完美也像天堂的完美。不过,只要人活在世上,这些完美就不会向他显明,因为此时他尚处在最低层级;从最低层级无法知道较高层级。但死后它们就被得知,因为那时人进入对应于他的爱和智慧的层级。事实上,那时他成为天使,所思所言对他的属世人来说,是妙不可言的。因为那时他心智的所有官能都有了一个提升,不是单一的提升,而是三倍的提升。高度层级以三倍的比率提升,而广度层级则以单一比率提升。然而,除了那些在世时处于真理,并将它们运用于生活的人外,没有人上升并被提入高度层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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